一、一個真實案例:不該亮起的“普通燈” 2010年,某化工廠溶劑回收車間在夜間檢修時,臨時接通了一盞普通LED手提燈。就在工人打開燈的瞬間,內部開關產生的微小電火花引燃了空氣中積聚的丙酮蒸氣,引發劇烈爆炸,造成3人死亡、廠房損毀,直接經濟損失超千萬元。
事后調查發現:該區域屬于爆炸性氣體環境Zone 1,按規定必須使用防爆電氣設備,但作業人員為圖方便,違規使用了非防爆照明工具。
這并非孤例。據應急管理部統計,近十年我國因非防爆電氣設備引發的爆炸事故中,照明燈具占比超過15%。那么,為什么一盞看似普通的燈,在特定場所會成為危險發生源?危險場所又為何必須使用防爆燈具?
二、危險場所的“隱形殺手”:爆炸性環境
所謂“危險場所”,是指在生產、加工、儲存或運輸過程中,空氣中可能形成可燃性氣體、蒸氣、粉塵與空氣的混合物,一旦遇到點火源,極易發生燃燒或爆炸。
1、常見危險物質包括:
- 氣體/蒸氣:甲烷(煤礦瓦斯)、氫氣、丙烷、汽油蒸氣、酒精、丙酮、氨氣等;
- 粉塵:煤粉、鋁粉、面粉、木屑、塑料粉、藥粉等。
2、這些物質在一定濃度范圍內(即“爆炸極限”)遇火即爆。例如:
- 甲烷爆炸極限:5%~15%(體積比)
- 鋁粉最小點火能量:僅需 1–50 毫焦耳(相當于人體靜電放電)
而一盞普通燈具,恰恰可能提供這個“點火源”。 
三、普通燈具為何會成為點火源?
普通照明燈具在正常或故障狀態下,可能產生以下點火風險:

關鍵事實:許多可燃物質的最小點火能量極低,甚至低于人體靜電。一盞未做防爆處理的燈,就是一顆潛在的“引信”。
四、防爆燈具如何“馴服”點火風險?
防爆燈具并非“不會產生火花”,而是通過特殊設計,確保即使內部發生火花或高溫,也不會引燃外部危險環境。主要技術原理包括:
1、隔爆型(Ex d)
- 外殼采用高強度鑄鋁或不銹鋼,能承受內部爆炸壓力;
- 火焰通過隔爆間隙(通常<0.2mm)向外傳播時被冷卻熄滅;
- 適用于Zone 1/2氣體環境,如石化裝置區。
2、增安型(Ex e)
- 在正常運行時不產生火花、電弧或高溫;
- 通過提高絕緣等級、密封結構、限流設計增強安全性;
- 常用于接線盒、熒光燈支架等。
3、本安型(Ex i)
- 限制電路能量,使其在任何故障下不足以點燃爆炸性混合物;
- 適用于Zone 0/20等最高危區域,如油罐內部檢測照明。
4、粉塵防爆型(Ex tD)
- 外殼密封,防止粉塵進入;
- 表面溫度嚴格控制,避免粉塵層自燃。
- 核心理念:防爆不是“杜絕能量”,而是“控制能量在安全范圍內”。
五、正確使用防爆燈具的建議
1、先辨識,再選型:由專業機構進行危險區域劃分(Zone 0/1/2 或 20/21/22);
2、認準認證:查看產品是否具備 防爆合格證、CCC、MA(礦用) 等標志;
3、規范安裝:由持證電工操作,確保電纜引入、接地、密封符合標準;
4、定期檢查:檢查外殼是否破損、密封圈是否老化、表面是否積塵(粉塵場所);
5、嚴禁私自改裝:不得隨意更換光源、拆除防護罩或接入非防爆電源。